各教学单位:
为配合大运村“校转村”工作,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严格落实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科学组织期末课程考核工作,鼓励课程考核方式多样化,考核项目多元化改革,强化考试规范,细化考试管理,确保本学期线上线下课程考核正常开展,保证考核纪律和秩序、督促与督导、质量与监控等各环节规范有序。
二、公共课考试工作要求
本学期大学外语、大学英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计算机基础、大学物理、高等数学公共类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于第18周线上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专业课考试工作要求
1.本学期专业课期末考试不集中时间进行,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进度,结合公共课考试时间合理安排,在本学期内完成课程考核,原则上,考核时间不超过课堂教学结束后两周。
2.请各教学单位填写附件中本单位开设课程的预计考核时间、考核方式、考核平台等内容,于3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反馈至教务处运行科,邮箱398724506@qq.com。
四、排考工作要求
1.本学期专业课期末考试不按学院分配考场;在排考时根据需要选择“综合楼考场”、“二—八教考场”、“十教考场”、“线上考试”、“考查课”考场方案。
2.所有课程(考试课和考查课)均需在教务系统完成排考。
3.考查课排考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将考试地点设置为“随堂测验”或“提交作业、报告、作品等”,考试时间可按照提交作业截止时间设置;需安排期末考试的考查课排考参照考试课排考方式。
4.进行线上考试的课程排考时在考试地点中选择“线上考试”。
5.排考完成并提交的排考任务需联系运行科发布,确保学生能及时查看考试信息。排考信息需至少提前一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