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要求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3-03-24

各教学单位:

配合大运村“校转村”工作,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严格落实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科学组织期末课程考核工作,鼓励课程考核方式多样化,考核项目多元化改革,强化考试规范,细化考试管理,确保本学期线上线下课程考核正常开展,保证考核纪律和秩序、督促与督导、质量与监控等各环节规范有序。

二、公共课考试工作要求

本学期大学外语大学英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计算机基础大学物理高等数学公共类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于第18周线上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专业课考试工作要求

1.本学期专业课期末考试不集中时间进行,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进度,结合公共课考试时间合理安排,在本学期内完成课程考核,原则上,考核时间不超过课堂教学结束后两周

2.请各教学单位填写附件中本单位开设课程的预计考核时间、考核方式、考核平台等内容,于3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反馈至教务处运行科,邮箱398724506@qq.com

四、排考工作要求

1.本学期专业课期末考试不按学院分配考场;在排考时根据需要选择“综合楼考场”、“二—八教考场”、“十教考场”、“线上考试”、“考查课”考场方案。

2.所有课程(考试课和考查课)均需在教务系统完成排考。

3.考查课排考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将考试地点设置为“随堂测验”或“提交作业、报告、作品等”,考试时间可按照提交作业截止时间设置需安排期末考试的考查课排考参照考试课排考方式。

4.进行线上考试的课程排考时在考试地点中选择“线上考试”。

5.排考完成并提交的排考任务需联系运行科发布,确保学生能及时查看考试信息。排考信息需至少提前一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