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四川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川学位〔2022〕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受省学位委员会委托已完成材料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应急技术与管理、药物制剂等4个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工作。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同意新增材料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应急技术与管理、药物制剂等4个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向校学位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4616033。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