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做好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4-03-14

根据《关于做好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现将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时间

316-331

二、论证内容

论证内容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是否充分全面调研论证,是否体现前瞻性,是否按成果导向反向设计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毕业要求是否支撑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课程体系构建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达到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专业综合评价及行业标准,是否充分体现专业的优势和特色等等。

三、论证要求

1. 各学院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学院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论证,论证组中应至少包括3名来自校外同类专业的教授、教育领域专家和企业行业专家,以及2名已毕业或大四年级学生代表。

2. 各学院在开展培养方案专家论证过程中,须做好论证记录、新闻宣传等工作;妥善留存论证过程性材料,以备日后的专业认证与评估所需。

3.请下载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模板(见附件12),专业专家、教育专家、企业行业专家共同形成专家组论证意见,学生填写学生代表意见。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318日前提前将论证会时间地点报教务处,在完成论证后,于331日前将本学院各专业论证意见、会议议程(可参考附件3)、会议签到表等材料的纸质版复印件,及会议新闻的电子档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联系人:郑老师、董老师

联系电话:84616016

电子邮箱:jxjs@cdu.edu.cn

附件1:《专家论证意见表(参考模板)》

附件2:《学生代表意见表(参考模板)》

附件3:《会议议程(参考模板)》

附件4:《成都大学XX学院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安排》

教务处

202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