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校级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建设项目的管理,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建设期满“校级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建设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成都大学2022年校级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1.已按期完成“项目申报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并形成了完整的研究成果。
2. 项目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并取得了一定的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3. 原则上重点项目负责人必须有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的相关教育教学中文核心期刊研究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原则上项目组成员应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一般项目负责人必须有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的研究成果,原则上项目组应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或在普通期刊上发表不少于3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自筹项目主持人必须有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的研究成果,在普通期刊上发表不少于1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三、验收方式
此次结题验收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项目结题验收表及其支撑材料)。
四、材料报送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梳理项目实施情况,并按要求填写提交以下相关结题资料:
1.《成都大学2022校级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2,一式一份)。
2.《成都大学2022校级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3. 经费使用情况说明及其它项目成果支撑材料。
4. 结题验收表及项目支撑材料需分开胶装成册(各一式一份),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支撑材料须编页码并提供相应目录。
五、工作进度安排
1. 2024年11月30日前,各相关单位将项目结题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文档以“2022实验教改+项目名称+负责人”命名,按归属单位打包,文件以“归属单位+2022校级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结题验收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jxsjk@cdu.edu.cn,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 2024年12月1日—12月15日,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并做出鉴定结论。
3. 2024年12月30日前,公布验收结果。
六、相关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督促,确保项目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和示范效应。
2.如需延期结题的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项目归属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于2024年11月21日前报教务处备案。项目建设期内只能申请一次延期结题,最长延期结题的期限不超过1年。
3.凡无故不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建设,做撤项处理,停止划拨经费和已拨经费使用,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在职称晋升、评奖评优等情况时使用该项目。
(联系人:贾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16053)
附件:
1.《成都大学2022年校级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2.《成都大学2022校级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表》
3. 《成都大学2022校级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