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18

各教学单位:

教师评学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是深入了解学生学习状态的有效途径。为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学时间

本学期教师评学截止时间为2025119日。

二、评学范围及评学内容

承担本学期全日制本专科课程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针对学生学习基础、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等内容进行评价。

三、评学操作流程

教师评学采用网上评价,登录“成都大学数智教学平台”,点击“智慧教务”,进入系统后选择教师端评教管理教师评学,按所授课程教学班进行评价。

四、相关要求

(一)教师评学工作是学校实现师生教学信息双向反馈、促进教学相长、创建优良学风的重要举措,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任课教师积极参与。

(二)教师应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公正、准确的对学生学习情况给予评价,反映真实的学风状况。

(三)教师未评价不可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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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