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成都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成大发〔2017〕22号)等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要求,经核查,现将学生吴俊炜拟退学处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学生基本信息
姓名:吴俊炜
性别:男
所在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专业:车辆工程专业
年级:2023级全日制本科
学号:202310115113
二、处理事由
自2025-2026学年度春季学期开学以来,吴俊炜同学在未向学校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逾期两周未返校报到。
三、处理依据及处理结果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及《成都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成大发〔2017〕22号)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予以退学处理:(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规定,经机械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初步审核、教务处复核,并报请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学校拟对吴俊炜同学作出退学处理。
四、公示期限及申诉途径
本公示自2026年7月27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止,共计二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学校教务处反映。
吴俊炜同学如对本次拟处理决定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截止2026年8月21日17:30前)向成都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申诉权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处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16033
特此公示。
成都大学教务处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