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巩固审核评估建设成果,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推进专业评估与认证工作,促进专业内涵建设,进一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与依据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范围为我校2020级普通本专科拟招生专业。原则上按照《成都大学关于编制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2018年版)的要求进行。其中,通识课程与学科平台课程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进行了修订,请根据《成都大学通识课程与学科平台课程设置一览表》进行设置(见附件1)。各专业专业课程在保持人才培养方案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根据审核评估整改意见与国家标准进行必要的调整。课程安排应根据每学期教学周数循序渐进、张弛有度。
二、修订重点
1. 明确培养目标与定位,突出专业培养特色
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为契机,以国家战略、行业与区域经济产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与定位,加强专业培养目标对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的支撑。凝练专业特色,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加强产学研合作育人,探索建立全过程、一体化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
2. 参考专业质量标准,对接专业评估认证
各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要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各类专业评估认证的要求。工科类专业参照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进行修订,使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理念和标准,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鼓励人文类、经管类、艺术类专业按照本学科领域内专业认证有关要求对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完善。结合国标和专业认证需求,加强与基础教学单位联系,夯实通识课程基础,各专业课程名称表述原则上应与国标保持一致。
3. 实施成果导向教育,合理构建课程体系
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实施成果导向的教育,对照国家标准、对接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对接区域产业及产业链需求来构建更加充分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规范培养目标表述,对应培养目标提炼毕业要求,重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模块,增强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度与达成度。加强培养方案设计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毕业要求是对培养目标的细化,其条目数不应少于培养目标;一门课程一般可支撑3-5条毕业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202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从2020级新生开始执行,制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影响深远,全校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应予以高度重视。学院要成立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二)科学论证,准确定位
要加强调查分析,通过借鉴国内外一流大学同类专业人才培养的成功经验,深入分析各专业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要结合我校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型城市大学的战略目标,围绕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反思当前专业培养计划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就业单位对人才规格的要求,准确、明确地确定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和与之对应的具体毕业要求。培养方案要充分听取用人单位、毕业生和高年级学生的意见。
(三)总体设计,局部突破
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涉及目标定位、毕业要求、课程设置、学分确定、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教师安排、实践实训基础配套建设、教务管理改进等诸多要素,各学院要梳理、协调相关要素,建构科学合理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体系,并以此为契机,抓重点、求突破,以点带面,增强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四、进程安排
1. 学院编制培养方案(3月25日——4月27日)
学院成立人才培养方案编制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开展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对于修订较大的培养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论证组成员应包括学科专业专家、教育专家、企业行业专家、学生代表(已毕业学生或毕业年级在校生)等。编制后的各专业培养方案经过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签字盖章于4月2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js@cd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大厅5号窗口。各学院要保存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过程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备查。
2. 教务处形式审查(4月28日——5月11日)
教务处对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不通过的专业应重新提交。
3. 培养方案录入系统(5月12日——5月29日)
各专业将培养方案录入新教学管理系统,并签字确认
4. 学校审定(6月1日——6月15日)
学院提交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稿,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5. 培养方案印制(6月16日-6月30日)
各教学单位对人才培养方案印制版进行签字确认,教务处组织印制。
联系人:赵倩, 联系电话:84616016
附件1 成都大学通识课程与学科平台课程设置一览表.docx 
附件2 成都大学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模板.doc 
教务处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