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2015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14〕2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成院教〔2014〕137号)的相关要求及学校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2014年在建“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一、 项目检查范围
2014年在建的各级各类“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包括申请延期结题的及上一年度结题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见附件1)。
二、 工作进程安排
1、 项目负责人自查
10月31日前,由项目负责人带领建设团队自查、自评,并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学建设项目年度检查表》(见附件2)。其中,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要及时充实、更新、完善网络资源,开放网站备查。并将年度检查表上报至项目归属单位(归属职能部门的项目,直接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103室)。
2、 项目归属单位审查
11月3日—11月7日,各项目归属单位结合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年度检查表,对照支撑材料及网络建设情况(如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等)对项目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项目归属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项目归属单位公章。
3、 学校审查
(1) 11月13日17:00之前,各项目归属单位将《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学建设项目年度检查表》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103办公室,联系电话:84616016),每个项目的电子文档以“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命名,按归属单位打包(打包文件以归属单位名命名)发送至邮箱jxjs@cdu.edu.cn。
(2) 11月17日—12月5日,教务处组织学校审查,包括纸质材料和网上建设(包括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等项目)。
(3) 12月15日前,学校对各项目建设情况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对未达到年度检查要求的在建项目责令限期整改。项目年度检查的结果,将影响其下一年度建设经费的划拨。
三、 注意事项
请各项目归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所有各级各类“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的年度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进程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办法,指导和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如期完成本年度建设任务。
年度检查情况将作为各项目归属单位申报下一轮“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
教务处
2014年10月17日
附件1 2014年在建“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2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学建设项目年度检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