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人才培养方案是实施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进行教学管理的基本依据,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坚实基础和重要保证。为做好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依据与范围
编制依据:依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8年版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指导意见》(附件1)文件要求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制订。
编制范围:我校2017年招生的本专科专业(附件2)。
二、编制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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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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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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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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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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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调研并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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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领导小组,充分调研其他院校专业建设情况,充分了解行业发展状况与人才需求,拟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报告与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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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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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组织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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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组织教育专家、企业行业专家、已毕业学生代表反复论证,进一步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经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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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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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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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形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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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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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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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组织各学院将教学计划录入正方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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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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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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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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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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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方案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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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将正方系统教学计划导出,组织各专业与公开课程开课学院核对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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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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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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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方案经学院确认无误后,确定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内容,并交付印刷厂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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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编制要求
1.请严格按照模板撰写,勿随意删减或改动,文字描述应规范简洁通顺。
2.教学计划表、进程表、学分分配表、实践教学环节一览表学分学时计算准确,各专业毕业总学分应为整数。
3.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平台课程的课程代码、中英文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单位、开课学期等各类课程信息均应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附件一的规定填写。
4.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在确定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后,请对照编码规则在课程库中选择相应的课程。课程中文名称、课程性质、学分共同界定一个课程代码,如无完全对应的,说明课程库中无相应的课程,需在系统课程库中新增。新增课程请填写学院课程库新增课程汇总表(附件4),填写时应规范课程名称,并在课程代码栏写明开课学院。教务处后期将在系统课程库数据中增加该课程。
5.所有课程均须在中文课程下方写明英文名称。课程数据库中有英文名称的,按课程库填写;课程数据库中无英文名称的或英文名称有误的,请用红色字体填入正确的课程名称。
6.学院应将本学院的几个专业统筹查看,有无同一门课但使用了不同课程名称的情况,注意整合统一。
7.规范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课程名称。各专业毕业设计与论文,规范课程名称为“毕业设计(论文)”,请勿使用“毕业设计(作品展)、毕业作品创作、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毕业演出”等名称。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专业负责人、教授、企业专家组成的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小组,充分听取用人单位、学生等各方意见。
2.为有效推进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相关事宜,填写《编制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工作人员联系表》(见附件5),于3月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子档发送至jxjs@cdu.edu.cn。
联系人:郑瑞、赵倩,84616016。
附件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8年版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指导意见
附件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7年招生本专科专业一览表
附件3:课程数据库
附件4:学院课程库新增课程汇总表
附件5:编制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工作人员联系表
成都大学教务处
2018年1月18日
附件:关于做好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附件汇总包.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