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首页 > 教务公告 > 正文

关于编制2018版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10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教学大纲是组织教学、制定考核标准、检查和评定学生成绩、衡量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标准。为了确保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顺利实施,完善课程管理和建设,现决定制订课程教学大纲。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理论课程、实验(实践)课程和集中性实践环节等所有课程。
二、编制要求
1.教学大纲的制定应贯彻落实《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8年版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基于培养目标,围绕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充分体现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全面、准确地反映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思路。
2.遵循OBE教育理念,科学制定课程目标,增强课程目标、毕业要求、人才培养目标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匹配度;强调知识点、教学环节设置、教学方法对课程目标的支撑。
3.大纲中各课程信息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代码、学分、学时数、考核方式等要与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完全一致。
4. 教学大纲的文本表述要简明扼要、科学规范、层次清楚、格式统一;表格的填写要求字体、字号规格统一(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
5.通识必修课程由开课学院(单位)负责相关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工作,要参照教育部制订的相关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内容的深度、广度不得低于基本要求。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1.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开设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组织工作,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把关,确保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2.各开课单位应明确课程负责人,负责大纲的制定、审核工作。
3.课程负责人在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各教学单位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课程教学大纲审定,审核完成后各教学单位将课程大纲按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分类进行整理、汇编。
4. 各教学单位2018年7月13日之前将编制完成的课程教学大纲汇编纸质版一式3套,由开课单位正反打印、统一装订,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504266 @ qq.com,电子版包括每门课程大纲独立文件(word格式),文件名形式:“课程代码-课程名称”,以及学院汇总文件(word格式),文件名形式:学院名称+课程教学大纲汇编,全部文件以压缩包形式统一提交。
                                            教务处
                                             2018年1月23日
 
 
附件:1. 课程教学大纲模版(封面与目录)
           2. 课程教学大纲模板(理论)
           3. 课程教学大纲模板(实验)
           4. 课程教学大纲模板(实习)
 


附件.zip
 

联系我们:

  • 综 合 科:84616015
  • 教学运行科:84616014
  • 学籍学位科:84616033
  • 教学实践科:84616053
  • 教学建设科:84616016
  • 认证评估科:84616467
  • 招生办公室:84616013
  • 教 材 科:84616016
  • 质量督导科:88468596
  • 张澜学院:84638211

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   邮编:610106     版权所有©成都大学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