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教〔2016〕152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教发〔2009〕217号)规定,按照《成都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第一次结题验收的通知》有关安排,6月15日,教务处组织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第一次结题验收工作。本次结题对象为2015年申请延期的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2015年立项的省级、国家级项目中负责人为毕业班的项目。
经项目自查、学院评审和学校复审等程序,现将结题验收结果公布如下:学校批准44个校级、3个省级、8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同意2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延期结题申请;审定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成果不符合结题要求(详见附件)。
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是学校加强学生创新训练的重要举措。学校将各学院项目结题验收总体情况作为下一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评审立项和教学项目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项目的指导与管理,不断提高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水平和建设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成都大学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成都大学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第一次结题验收结果.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