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公布成都大学2013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名单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13-06-04

各学院:

根据《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大学2013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启动了2013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经各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核,《苦荞生物黄酮护肤美容功能因子提取与产品开发研究》等215个项目(详见附件1)被评为2013年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现予以公布。

为保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按期完成并能取得实效,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合同书》(见附件2),制订科学合理、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

2.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工作场地和实验设备,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并填写《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指导教师记录表》(见附件3)。

3.各学院根据获得立项情况,按照《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监督与管理,要为项目组提供必要的实验场所、仪器设备等方面的支持,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总结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帮助学生解决困难。

4.项目实施时间为20133月至201411月。201311月进行项目的中期检查,201411月进行项目的结题验收(备注:提前完成的项目可提前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验收报告)。

5.请各项目负责人在2013671730前将《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1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xsjk@cdu.edu.cn.

6.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4616053

附件1:成都大学2013年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名单.xls

附件2: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合同书.doc

附件3: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指导教师记录表.doc

附件4: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5: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



                                                                教务处

                                               2013年5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