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2013—2014—1学期全校性任选课程开设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13-06-04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2013527-6月7组织教师申请开设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性任选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开设课程不能少于7个教学班(平均每班不少于80人),其他教学单位不能少于3个教学班。优质公选课原则上必须申请开课;建议第一批次、第二批次优质公选课候选课也均开课。提交开设任选课申请时间为2013527-6月7

2. 开课申请流程请参考附件1。网上申请成功后请将申请表输出到EXCEL打印,交课程归属单位审核。申请新开课程的教师,请先完整填写附件2的相关表格,并交课程归属单位审核。课程归属只能为“人文素养类”、“科学素养类”、“艺术与体育类”。

3. 各课程归属学院汇总教师开课申请并审核后,请填写《任选课开课汇总表》(附件4),经分管教学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于681730前,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05)办公室。

4. 凡经学校审批同意在下学期开设的任选课将在学校教务系统中公布,请开课教师及时查阅,并尽快与教材科联系订购教材事宜。原则上要求每门课程都应有教材或讲义。课时少的课程不宜订购价格较贵的教材,提倡自编讲义或讲稿,以免加重学生经济负担。

5.补(退、改)选结束后,课程最终选课人数小于25人,该课程停开。

任选课开设申请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05)办公室联系,电话:84616014

附件:

      1. 开课申请程序.pdf

      2. 新开课程需填报材料.rar
      3. 开课汇总表.xls

            

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