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实习教学质量,稳定的教学实习基地是保证和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基础,也是评估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根据《成都大学校外实习基地管理办法》(成大教〔2018〕19号)文件的要求,请各学院对本学院实习基地进行进一步梳理,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1.补充新增校外实习基地;
2.实习基地建立时间请具体到月份,格式如:2019.04;
3.填写实习基地分专业接纳学生人数;
4.未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到期或者过期的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和成效,请及时补签、续签协议或者终止合作;
5.2018年12月之前以“成都学院”名义签订的实习基地协议请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6.未挂牌的实习基地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联系合作单位进行挂牌;
7.本着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对拟建的教学实习基地要认真考察和论证,对新建专业应提前做好实习基地的规划和建设工作。选择经营合法、管理规范、实习条件完备的单位作为实习基地。
各学院要按照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的要求,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努力提高校外实习基地数量和质量,满足人才培养的需求。每个专业至少建立2-3个、卓越计划专业至少建立5个左右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
请各学院认真统计现有校外实习基地信息,在2020年6月20日之前将《成都大学校外实习基地统计表》(见附件)和实习基地协议书复印件报送至实践教学科,并将统计表电子版发至jxsjk@cdu.edu.cn。联系人:李老师 84616053。
附件:成都大学校外实习基地统计表.xlsx 
教务处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