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我校2011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11-03-29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部署,我校办理应届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及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启动,请各教学单位教务办安排专人做好学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41420,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时,申请人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成都市教育局,初级中学及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龙泉驿区教育局,请同学在网上报名时注意选定认定机构。

二、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学生请于421前,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完成申请材料的初审。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不受理个人申请材料,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在学院教务办。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的报名资料必须与表格填写内容一致,申请表需贴好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

3、学院教务办出具的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加盖学院鲜章);

4、体检表(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医院安排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初级中学及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认定的医院安排另行通知);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A4纸),原件交学院教务办老师认定;

6、《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学院党总支出具并盖鲜章)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

8、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需具备《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实习单位必须为教学岗位);

9、非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需具备合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原件交学院教务办老师认定);

三、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按照《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成价费[2008]106号)规定执行。

四、请各学院教务办于4231700前将申请材料汇总(含《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交学校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113室,电子邮箱:jxzlgl@cdu.edu.cn,联系电话:84616053,完成材料的学校认定。

 

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2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3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