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校级督导一行赴长安大学、西安文理学院调研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浏览:      发布时间:2020-12-08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质量保障体系、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校级督导委员会主任古天明带领校级督导、教务处相关人员一行,于2020122日赴长安大学、西安文理学院进行了专题调研学习。 

在长安大学交流座谈会上,长安大学副校长赵祥模对古天明一行表示热忱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学校的发展历程和现状。长安大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主任赵现伟从教育教学改革、教师发展、教学质量监控和认证评估等方面介绍了评估中心总体工作情况。随后副主任勾小群详细介绍了“长安大学专业建设责任教授体系”在教学评估及专业认证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重点介绍了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举措、督导工作内容及相关教学制度。

会上,参会人员对新时代评估背景下专业建设、专业认证、质量保障、督导队伍建设等畅所欲言,对如何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中充分发挥督教-督学-督管、导教-导学-导管的作用进行了热烈讨论,应在督导工作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西安文理学院副校长韩权、教务处处长徐东升友好接待了调研团一行。在座谈会上,副校长韩权从学校办学水平、学科优势等方面介绍了学校发展理念,他表示成都大学与西安文理学院关系良好,有着长期的交流历史。徐东升处长从专业建设及认证、督导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工作方法等方面详细介绍了督导工作基本情况。我校古天明主任也介绍了成都大学的督导工作举措,他指出,教学督导对高校人才培养的过程监控和质量提升具有关键作用。

此次调研学习,所有人员都受益匪浅,认真向两所学校学习了先进经验及做法。教学督导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系学校与各教学单位、广大师生的桥梁和纽带。教学督导不仅具有监督、检查、评价的职能,还具有反馈、指导、咨询的职能,对了解学校教学现状、促进教师发展、加强专业建设均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悉,成都大学成立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教务处,学院成立院系教学督导分委员会,督导工作实行校院系三级管理。成都大学第八届校级教学督导30余人,聘期三年,分设文理科组,校级教学督导职责涵盖了针对性听课、常规教学巡查、重点专项检查等,深度参与学校审核评估、专业建设、专业认证等重大工作,切切实实做到为学校教学质量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