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64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研〔2017〕2号)精神,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7〕58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统筹规划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821号)相关要求,为建设与国家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水平应用型综合大学,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产业的发展需求,突出区域性、应用型,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做优做强人文学科、管理学、社会学科、工学,突出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在多层次和领域争创一流,推进我校内涵发展,现将工作布置如下:
一、科学论证,研究制定学院(所)建设方案。各学院(所)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国家和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学校办学定位,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合理选择建设路径,确定学科与专业建设口径和范围,科学编制整体建设方案、分学科(专业)建设方案,设定具体的分阶段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明确相关建设措施,着眼长远,统筹安排。分阶段、分层次、分类型进行建设。以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建设引领带动自身整体发展。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加强建设。各学院(所)要统筹整体建设和学科(专业)建设,营造良好建设环境。要切实加强自身投入,整合资源,提高使用效益,避免平均用力或碎片化。要动员各方力量、汇聚各方资源积极参与,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突出重点,加强合作,协同建设,形成多元支持的长效机制。学校将在制定建设方案的基础上,确定重点支持的一流学科(专业)建设项目。
三、各学院(所)制定整体建设方案、分学科(专业)建设方案,进行相关公示。请各学院(所)制定自身整体建设方案(模板参见附件1)及拟重点发展的分学科(专业)建设方案(模板参见附件2、3,原则上可以报送一个学科或一个专业)。重点发展的分学科(专业)建设方案将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和公示后,报送省教育厅。
(1)整体建设方案及拟重点发展的分学科建设方案一式二份(纸质材料需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学科建设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xiaxuejiao@cdu.edu.cn。(研究生处联系人:第二办公区C210办公室 严彦、夏雪娇 84616448),
(2)分专业建设方案一式二份(纸质材料需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xjs@cdu.edu.cn。(教务处联系人:郑瑞 84616016)。
(3)以上材料请于2018年2月22日、23日(9:00——17:00)集中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建设方案编制要点.docx 
附件2:XXX学科建设方案.docx 
附件3:XXX专业建设方案.docx 
研究生处、教务处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