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首页 > 教务公告 > 正文

关于印发《成都学院2017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8 信息来源: 点击量:

成大教【2017 62

各学院、对口专科学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川教函〔2017182号)文件要求,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成都学院2017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请各学院、对口专科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间进程安排,稳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本年度“专升本”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成都学院2017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实施细则

成都学院         

                                                      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成都学院2017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工作实施细则

各学院、对口专科学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1718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一)学校成立2017年“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专升本”推荐、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选拔质量。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清远

副组长:唐毅谦

成员:安鸿 杨明娜 胡屹

下设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杨明娜

副主任:胡屹

成员: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

(二)各学院、对口专科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专升本”工作要求和安排,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制定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并向学生公示,并于521700前将推荐工作实施细则交教务处招生考试科备案。

二、“专升本”的原则、对象、专业范围、计划

(一)原则: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学生自愿,严格标准,择优选拔。

(二)对象:我校和对口专科学校正式在籍的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2017年我校继续与成都职业学院和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签订对口专升本协议。

 (三)专业范围:凡是在我校有相应年级、相同或相近学科大类(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同一“二级类”)本科专业的相应专科专业。

(四)计划编制

按照我校专科和对口专科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总数5.3%以内执行,编制“专升本”分专业计划。

三、推荐“专升本”的基本条件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二)学习成绩优秀;

(三)身心健康。

四、推荐办法及程序

(一)符合基本条件并自愿“专升本”的学生,于201755日前填写《成都学院2017年“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附件1)交所在学院、对口专科学校审核。

(二)各学院、对口专科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对申请“专升本”的学生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59日至511日。公示期满,学院、对口专科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成都学院2017年“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于512日中午1200以前交教务处招生考试科备案。

(三)各学院、办学点、协议单位于512日中午1200完成《成都学院2017年“专升本”推荐学生汇总表》信息录入,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招生考试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50527896@QQ.com

五、选拔考试及录取

(一)选拔考试

所有通过学院、对口专科学校审核推荐“专升本”的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科目及内容和要求:

2017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科目为3门课程,其中公共基础课2门: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专业课1门。公共基础课考试严格按照省教育厅2009年统一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命题。专业课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专升本”专业课考试大纲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命题。

2512日中午1200以前,由各学院、对口专科学校收齐参加“专升本”考试同学的考试费(每生80元),交教务处招生考试科。518日各学院、对口专科学校到教务处招生考试科领取准考证并分发给参考学生。

3.“专升本”选拔考试安排如下:

大学英语:     520日上午9001100

计算机基础:   520日下午13001430

专业课:      520日下午15301730

4 .529-30日,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同学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教务处招生考试科领取本人考试成绩单。

(二)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本年度“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推荐“专升本”的学生参加选拔考试后,学校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和各升本专业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专升本”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100分,总成绩相同者,按专业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成绩顺序排序择优录取),经学校“专升本”领导小组审议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622日前报省教育厅审批。待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学生的录取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 50%。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六、其他事项

(一)获准“专升本”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书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院报到,入学后编入相应本科专业的三年级学习,并办理户籍关系、学生证、图书证等相关手续。

(二)对本次已确定“专升本”的学生,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校将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三)“专升本”的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按学分制进行管理,毕业资格的审核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2017910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成都学院     

  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成都学院2017年“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docx


   附件2:成都学院2017年“专升本”推荐学生汇总表.docx


   附件3:成都学院2017年“专升本”专业对照及考试科目一览表.docx  

 
   附件4:2017年专升本考试大纲.rar


   附件5:成都学院2017年“专升本”工作时间进程表.docx

联系我们:

  • 综 合 科:84616015
  • 教学运行科:84616014
  • 学籍学位科:84616033
  • 教学实践科:84616053
  • 教学建设科:84616016
  • 认证评估科:84616467
  • 招生办公室:84616013
  • 教 材 科:84616016
  • 质量督导科:88468596
  • 张澜学院:84638211

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   邮编:610106     版权所有©成都大学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