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20-09-30

各学院:

为做好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学籍注册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相关工作安排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充分认识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各学院需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学院要组织人员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要将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及照片等材料与迎新系统内的电子照片、身份证、姓名等信息逐一对照核查并组织新生填写《学生学籍卡》(学院留存一份备查),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

三、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各学院组织人员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并填写《成都大学2020年本专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附件1),纸质版学院归档备查,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邮箱627157005 @QQ.com。复查内容如下:

1.身份信息复查。将新生本人与考生电子档案、录取通知书、考生纸质档案、考生录取名册、身份证等信息逐一对照核查;通过严查档案、比对照片、身份证件等重要信息的方式进行核查。

2.身体健康复查。在学校对新生入学体检材料完成归档后,各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附件3)完成对学生身体健康情况的复查,确认学生是否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3.艺体类考生专业科目复测。招收有艺体类新生的学院应认真审查这类新生的专业水平。艺体类专业新生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进行专业水平复查,高水平运动队新生由体育学院进行专业水平复查。相关学院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认真拟定专业复试工作方案,严格遵照规定进行专业复试及审查工作。各相关学院请于1012日前提交专业复试工作方案、119日之前提交专业水平复查结果报告,报告中需明确说明复查人数、复查分数与入学分数差距情况、异常情况(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须院长签字盖章交到教务处招生考试科,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627157005 @QQ.com)。

4.深度贫困免费定向生复查。会计学、广播电视学专业所在学院在新生报到时应收集这部分新生的培养协议书(一式五份)。协议书上须有考生本人签字(未满18周岁者须同时有监护人签字),不提交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上述学生所在学院收齐所有协议书后于1030日下午17点前交教务处招生考试科。

四、对于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信息不一致者、仿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或者对专业复测成绩与高考成绩有较大差异的学生或存有疑问的考生,应及时报送教务处招生考试科,由招生考试科负责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审查工作完成后各学院请填写《成都大学2020级本专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汇总表》(附件2),院长签字盖章后于12231700前交到教务处招生考试科。

五、其他注意事项。未要求报送教务处的其他新生入学资格过程性初审、复查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由学院负责归档,以便备查。

 

 

成都大学教务处     

2020929     

 

附件一:成都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汇总表.docx


附件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docx


附件3:成都大学入学资格审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