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1.审核评估。负责组织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做好自评自建、专项指导与提升、预评估、专家评估及整改各项工作。

2.专业认证。负责教育部各类专业认证的组织与实施,制定学校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预评估和演练,持续改进、中期检查、到期复评等工作。

3.课程评估。组织开展学校内部课程评估,制定和完善课程评估工作相关制度,建设和培训课程评估专家队伍等工作。

4.专业评估。负责组织开展专业评估。依据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专业评估的具体政策、制度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校内本科专业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指导专业进行整改和建设,持续改进教育教学质量。

5.其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